2025年8月,被告朗某因家庭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需要,從原告達某處借款41000元,雙方簽訂書面借款協(xié)議,約定借款期限為2個月,未約定利息。借款到期后,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欠款,被告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延未還,原告遂訴至仁布縣人民法院。
該院受理案件后,經(jīng)審查認為,該案事實清楚、權利義務關系明確、爭議不大,標的額符合小額訴訟案件標準,且雙方當事人均同意線上調解。承辦法官通過線上平臺組織雙方進行線上調解,向被告釋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關于民間借貸還款義務的相關規(guī)定,告知其拒不還款的法律后果。同時,耐心傾聽雙方訴求,引導雙方換位思考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協(xié)議:被告朗某于2025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償還原告達某借款41000元。至此,該案圓滿解決。
此次線上調解高效化解小額民間借貸糾紛,既減少了當事人往返法院的時間和成本,又是深化“小額訴訟+調解”機制的縮影。
下一步,仁布縣人民法院將繼續(xù)推廣線上調解模式,加強對民間借貸糾紛的源頭治理和多元化解,切實維護轄區(qū)金融秩序和社會和諧穩(wěn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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